智慧財產管理政策及運作情形 

本公司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,並依據公司治理評鑑指標2.27項目要求建置「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」,藉以建立本公司智慧財產開發管理制度與計畫,並鼓勵同仁從事研發取得專利及透過商標結合營運,以維護公司智慧財產權益,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。

一、智慧財產之管理政策
         重視並保障自身之智慧財產權且不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。

二、本公司於114年11月7日向董事會報告智慧財產管理之執行情形說明如下:

智慧財產管理計畫

  1. 本公司結合公司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,並依據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2.27 項目要求建置「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」,藉以建立本公司智慧財產開發管理制度與計畫,並鼓勵同仁從事研發取得專利及透過商標結合營運,以維護公司智慧財產權益,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力。
  2. 專利管理:由研發單位持續評估並提出智慧財產權之需求性與必要性,與外部專業單位配合,辦理專利之申請。
  3. 商標管理:由業務部門依營運需求持續對於本公司之產品銷售與服務地區,進行商標之規劃,內容包括商標註冊申請、延展及依據實際業務需求,評估商標是否有續展的經濟效益。
  4. 營業祕密及著作權管理:
  5. 保密:
    • 本公司之生產、銷售或經營具有經濟價值之業務資料,各相關單位應採取適當保密措施。
    • 本公司專利及商標未申請獲准前,所有接觸之相關工作人員,應負保密義務,必要時,應簽訂「保密協定」以避免洩露相關訊息。
    • 本公司列為秘密之計畫、文件、圖表等,員工應負保密義務,不得洩露,違者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。
    • 員工獲悉公司營業祕密資訊有被洩漏情事時,應即通知公司管理單位處理。
    • 保密義務不因聘約之終止而失效。
  6. 著作權管理:本公司之研究相關報告皆存有電子檔案於系統中,並設置保密措施,無權限者無法任意點閱其相關資料,以確保具有相關權限者才能接觸。

114年度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

本公司自103年起為加強本公司智慧財產之管理,逐步推動、導入、建置「智慧財產權管理辦法」,
114年9月底止執行情形與成果如下:

專利

截至 114 年 9 月本公司各研發單位專利件數及研發開發成功件數如下:

研發單位專利件數研發開發成功件數
發明新型合計114 年 9 月止113 年度
研發中心1031334
研 發 處1232428
複材研發---1015
合 計115163747

截至 114 年 9 月本公司全球專利總數為 16 件,各國發明及新型之專利取得如下:

專利種類台灣大陸美國合計
發明90211
新型4105
合計131216

商標

截至 114 年 9 月,本公司全球商標總數為 68 件,各國商標取得如下:

國家別台灣大陸/香港日本美國商標總計
件數452111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