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

  董事(含獨董) 獨董 監察人 公司章程
公司章程第 13 條 10 ~ 13 人 3 人 無,本公司設置
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
109/06/22
股東會修正通過

董事選任(第十九屆) 10 人 3 人
董事性別席次 9 席男性,1 席女性
董事任期 111 / 06 / 08 ~ 114 / 06 / 07(三年)
功能性
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
(第二屆)
108 年 6 月起
設置
3 人 任期:
111 / 06 / 08 ~ 114 / 06 / 07
委員名單均
與獨董相同
薪酬委員會
(第五屆)
100 年 12 月起
設置
3 人 任期:
111 / 06 / 10 ~ 114 / 06 / 07
公司治理室 110 年 5 月
設置
擬定股東會議內容及辦理會議之相關事宜。
辦理董事選舉、就任與異動之相關事宜並協助董事之進修。
向董事會報告獨立董事於提名、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。
證基會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分析與強化,協助更新公司網頁資訊揭露。
制(修)訂公司章程、公司治理相關規程規則之修訂協辦、資訊揭露與申報。
專責公司重大訊息檢核、資訊發佈及記錄保存。
董事會秘書室 擬定董事會議事內容及辦理會議之相關事宜,董事會績效定期評估作業。
稽核室 各項管理制度之協助建立及推動,內部稽核計劃之擬定、查核及申報作業。
各類重大異常案件之追蹤及改善,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作業之督導及審核。
總經理室 各項管理制度、ISO 品保系統及OHSAS 職業安全衛生系統之協助建立與推動,專案推動、改善及檢核,經營會議召開,公司文件之管理,協助電腦化作業之執行。
公司專責處理
股東建議或糾紛
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制度,亦有投資人及股務連繫平台。
股務代理機構為:群益金鼎證券(股)公司 股務代理部。